或它们涉及的复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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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line37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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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它们涉及的复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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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在激烈的战斗中,对“国际人道法条件”的遵守可能非常困难,主要有两个原因:i)由于这些条件本身,特别是其未指定的术语(如比例性条件中包含的“预期的具体和直接军事优势”的概念)(如为评估比例性条件而在不同性质的要素之间取得平衡);ii)由于当时公众无法获得相关事实(如军事指挥官行动计划的机密信息)。评估违反“国际人道法条件”和可能犯下战争罪行的困难在以色列目前对加沙进行的袭击中尤为明显,正如某些学者所强调的那样,并在关于以色列特定袭击合法性的理论辩论中得到了体现(例如,参见此处和此处)。

尽管“自卫条件”也涉及模糊的术语和复杂的计算,但只要根据国家实践来解释比例性条件的性质及其与必要性条件的关系,对这些条件的评估可能会更加直接。学者们通常倾向于对比例性条件采取“目的-手段”(或目的论)方法,这意味着 智利 WhatsApp 号码 自卫行动必须限于实现允许目的所严格必要的范围,其中可能包括击退武装袭击和/或防止未来的袭击(参见此处和此处。

正如Marko Milanovic在其提到David Kretzmer 教授 2013 年在 EJIL 上发表的开创性文章的帖子中所 解释的那样,已经确定了另外两种比例原则方法:一种是“针锋相对的方法”,即自卫中使用的武力数量必须与武装攻击所涉及的武力数量大致相同,另一种是“狭义方法”,要求在“使用武力 [自卫] 获得的(可能)利益和由此造成的(实际)伤害之间”取得平衡。最近的帖子中,对于以色列使用武力必须根据哪种比例原则进行测试存在争议。然而,有人认为这三种方法都没有明确符合国家实践。

如其他地方(此处和此处)所表明的,仔细审查二战以来的国家实践(主要包括各国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上对不成比例的自卫行动的谴责)表明,大多数国家实际上认为比例原则条件涉及定量测试,并且只有当武装袭击的规模和后果与自卫行动的规模和后果之间存在明显(或严重)不成比例时,才会被违反。定量测试似乎也是国际法院遵循的方法(例如,见此处、此处和此处)。虽然这种方法看起来像是比例原则条件的“针锋相对”版本,但它是不同的。正如1928 年Naulilaa案中仲裁庭关于成比例武装报复的设想一样,必须允许采取自卫行动的国家采取更重要的手段并造成比武装袭击所使用的手段和造成的损害更大的损害来保卫自己。然而,国家实践强烈表明,如果双方存在公然、明显或严重的不平衡,自卫行动仍然变得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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